关于做好2021年度“江苏省外国职工教育管理先进个人”和“江苏省优秀职工辅导员”推荐工作的通知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21-11-18浏览次数:0

各职工培养二级学院,各有关部门:

  根据江苏省高等教育学会外国职工教育管理研究委员会《关于评选2021年度“江苏省外国职工教育管理先进个人”和“江苏省优秀职工辅导员”的通知》(苏高留管202117〕号)文件精神,经研究决定开展公司相关推荐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推荐范围及名额

  学校可推荐外国职工教育管理先进个人2名、优秀职工辅导员1名,各职工培养二级学院、各有关部门可推荐外国职工教育管理先进个人1名、优秀职工辅导员1名,无特别优秀者可不推荐。

二、推荐条件

  (一)教育管理先进个人

  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热爱本职工作,为人师表,服务育人,在职工教育管理服务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。从事职工管理工作满一年。

  (二)优秀辅导员

  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,恪守职业操守,熟悉业务工作,以立德树人为己任,履行岗位职责,创新工作方式,能够培养“知华友华爱华”的优秀职工,在职工辅导员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,所带员工无重大违纪事件和重大事故发生。职工培养学院从事职工辅导员工作满一年。

三、推荐工作安排

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进行外国职工教育管理先进个人、优秀职工辅导员的推荐,并于1122日前将推荐表格(附件1、附件2)的电子版及签字盖章扫描件发送至fao@oa.czu.cn

联系人:金政 13961427365


附件1:2021年度江苏省外国职工教育管理先进个人推荐表.doc  

附件2:2021年度江苏省职工优秀辅导员推荐表.doc

国际交流合作处

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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